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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8,社保新政策解读:2021年,社保将迎来6大新变化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指明44项重点工作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其中,有6项社保相关政策明确了时间安排。

一、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对养老基金的补助力度还在持续加大。养老金累计结余4.7万亿元,预计2021年养老基金收支相抵后略有结余,未来养老金发放有保障。

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对于这项工作,《意见》要求,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包括国家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和市场化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两部分。)业内人士表示,其主要目的是变百姓储蓄养老为投资养老,通过市场长期投资运营和长期领取养老金安排,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三、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意见》要求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互联网平台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同时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的特征,也使得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无法获得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模式的思路。试点拟从外卖、网约车、即时递送三类行业入手。

四、接下来政策将明确具体的筹资方式、保障情形、待遇项目以及对应的待遇标准等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前推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要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意见》明确,9月底前出台。

五、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意见》要求,此项工作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要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意见》安排,这项工作202212月底前完成。今年2月,我国新增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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